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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春之源”枣花蜂蜜、“氏蜂社”枣花蜂蜜被检出禁用兽药代谢物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4-08-30  浏览次数:982
核心提示:新京报讯 8月26日,据广东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4年第32期),春之源枣花蜂蜜、氏蜂社洋槐蜂蜜被检出禁用兽药呋喃西林的代谢
 新京报讯 8月26日,据广东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4年第32期),“春之源”枣花蜂蜜、“氏蜂社”洋槐蜂蜜被检出禁用兽药呋喃西林的代谢物。
1批次标称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春之源”枣花蜂蜜(280克/瓶,2024-01-08)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3.84μg/kg;1批次标称江西景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氏蜂社”洋槐蜂蜜(500克/瓶,2023-11-25)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1.63μg/kg。《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》(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)中规定,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(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)。
广东市场监管局提示,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,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,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。长期大量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,可能在人体内蓄积,引起过敏反应、胃肠道反应、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、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。造成硝基呋喃类药物不合格的原因,是由于部分养殖者对法规了解不足,或者抱着侥幸心理,片面追求利益,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禁用药物。
编辑 王思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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